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即使是租房住,也可以在县、镇落户。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就可以在设区市市辖区落户。河北向进城务工人员诚挚敞开大门,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旨在促进全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有稳定职业和住所就可落户城镇
截至2011年12月底,河北省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已达到191万余人。根据省政府规划,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城镇人口将由3186万增加到4100万,其中城市人口由1655万增加到2500万,这就意味着每年要有近200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或城市。很多人从农村到城镇,都想在城市扎下根。
登记常住户口,是在城市扎根的一个标志。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成为一个城里人呢?《意见》规定,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设区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这一规定,比国家规定的落户设区市需“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的门槛还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