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石家庄市因项目占地、城镇拆迁、土地承包、矿山开发、环境污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自2005年开始,石家庄市在排调工作基础上,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在市、县、乡、村四级建立起立体化、网格状调解组织1万多个。
全市各类调解组织统一建立例会、联合调处、领导包案、挂账督办、信息反馈等制度。联合开展了“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化解民间纠纷攻坚”等专项活动。2010年,全市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67656起,成功调处66446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
为确保大调解无缝对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调解中心、巡回法庭作为法调解的衔接枢纽,建立起纠纷劝导引导机制、委托或邀请机制、人民调解协议书和行政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机制。
如严某某等24名股东诉石家庄某物流有限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积怨深,情绪激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引导当事人走入诉讼。法院邀请曾经参与调解的人民调解员一起连续几个昼夜几十次耐心细致进行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避免了事态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