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石家庄入选全国最幸福城市之际,曾经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互相拍砖,有人认为名符其实,也有人认为被幸福。
争论,在此次的幸福排名公布后,又发生了。
网友陈七就石家庄再次入选幸福城市表示了质疑,“房价都快一万了,我一个月才2000多的工资,租个一室一厅一个月都1000块,不吃不喝不住五个月买一平米,我怎么没觉得幸福呢?”
调查中,影响居民认可城市幸福度的治标中,收入依然稳居第一,分别是收入水平(55.53%),健康状况(48.91%),婚姻或感情生活状况(32.09%),社会保障(28.72%),人际关系(27.96%),道德风气(21.39%),事业成就感(21.37%),环境卫生(15.95%),自身性格(12.72%)。市民关心的物价和房价并不在其中。 “一年一回幸福,摊到个人头上,幸福度的含金量到底有多高?作为老百姓,我更关注生活质量,而不是谁说我所在的城市幸福不幸福。”陈七认为。
幸福本身就是一个主观性的个人感觉,这种感觉和城市息息相关,又受制于个人感受。对于城市,提升建设水平,让交通更便捷,让市民更方便,对于个人,生活有奔头,精神更充实,个人努力建设更好地城市,城市建设服务于个人。
正如关于爱情,喜欢不喜欢,不是因为具体喜欢对方的某某方面,说的清楚了也就不是喜欢。城市也一样,幸福不幸福,不再是具体的某项指标,能量化的标准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