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局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在302线高头路口西侧一位骑自行车妇女被一辆大货车撞死,肇事车辆逃逸。办案民警和大队领导立刻赶赴现场。现场只有一名女性死者横躺在公路上,自行车不知去向。经现场询问得知肇事车是一辆拉着绿色集装箱的大货车,事发后未曾停留并向西逃逸。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现场仔细勘查寻找目击者,一路沿302线向西追捕肇事车辆。
追逃小组追到县界也没有发现肇事车辆。随后办案人员调取了东庄卡口的监控信息,在19:36分有一辆皖KC****大货车由东向西经过,相片清晰的显示一辆自行车卡在货车底部,由此锁定了肇事车。随即追逃小组驱车前往安徽省阜阳市查找肇事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10月20日上午找到了肇事大货车所注册的公司。该公司经理称肇事大货车是挂靠公司的,实际车主系王某。办案民警随即与肇事车主取得了联系,车主在电话中失口否认,但车主在言谈话语中的闪烁其词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怀疑,后经多次电话联系,办案民警与其讲清了各种利害关系,其所在的公司经理也多次与车主电话联系,王某最终承认其驾驶的皖KC****大货车在无极县撞倒了一骑自行车的人后逃离现场,现肇事车存放在天津市塘沽区一加油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