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八大队在市中心区率先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全面治理,每天在固定时段、路段,各主要路口部署警力,对路面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非机动车越线乱停、混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的严重程度和对交通的影响程度,交警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和第62条的规定,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将被处以5-50元不等的罚款。对非行人、机动车闯红灯行为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式,一旦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八大队交警会采取人性化执法,进行口头教育,违法人员可以选择接受上述法律条款的处罚,也可以选择在路口打“小黄旗”协助交警执勤,维持交通秩序, “小黄旗”在劝导路人的同时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路段管理:交警八大队严格治理违法停车规范行车秩序,确保市区道路通行顺畅。
八大队交警还在市中心区主要路段,严格治理机动车违法停车,规范行车秩序确保市区道路通行顺畅。对于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交警可处以100—200元罚款,不记分。对于逆向停放或是停车不入位等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交警将现场下达违法通知单,对于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车辆,交管部门可将车辆拖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同时利用警务通现场拍照,在第一时间将违停车辆的违法行为录入到公安网,做到对违停车辆必罚必纠,同时也避免违停司机找人说情,杜绝了以人情代替处罚的情况。
为方便市民出行,解决停车难现状,交警八大队在严管的同时也在管境内最大限度的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在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前提下“见缝插针”,现已施划停车位8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