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场民警郝瑞描述,16点40分左右,机动执勤大队民警冀洪彦在光明大街进行巡逻,发现一辆牌照为冀DX51XX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违章停在路边,他走到车前发现车内只有一名司机,民警当即示意车主驶离机动车道。看到车内司机在车内接打电话,没有开车的意思,冀洪彦遂上前进行检查。该男子看到民警上前,突然挂断电话启动车辆想要逃跑。在逃跑过程中,汽车刮蹭到冀洪彦的手臂,导致他右手轻微撞伤。冀洪彦立马用对讲机向其他同事报告情况,并且继续追赶。
在逃跑过程中,事发车主撞上了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这时,一辆警车堵到了事发车辆的车前,由于车流较大,事故车在撞击警车两次未果后,终于停止行驶。司机下车后,继续向东逃跑。民警冀洪彦和同事也赶到撞车现场,最终抓住了事故肇事嫌疑人。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肇事车主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133,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
据事后了解,邯郸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外出执行任务,走到光明大街时,看到民警在追赶肇事车,顺势堵在了肇事车前,随后也继续追赶肇事嫌疑人。另外,一名光明分局民警在外出执行任务看到这一情况,也参与了追捕。
目前,肇事车主已经由交警机动执勤大队移交人民路派出所,被撞的骑电动车市民由于腿部伤势较重,也已被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